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考聘用电视新闻播音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女性,户籍不限。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
2、形象好,音质好,普通话标准;
3、身高1.60米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地点:县广播电视台305室。
初试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8:30时,地点三门广播电视台四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2008年5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报名时,凭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凭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四、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作文。
2、专业技能面试内容:镜头形象、播音基础技能、现场演讲、才艺表演。
五、录用标准、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一)录用标准:镜头形象好,音质好,普通话标准,中文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培养潜力强。
(二)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1、报名后先组织初试,初试内容:形象和普通话水平,确定10名进入复试(其中有2名已在台州市赴合肥人才招聘会上初试入围)。
2、在复试基础上,根据选手在复试中整体表现,依照录用标准按百分制评出分数,确定3名为体检对象。
3、根据体检结果,结合考试分数,最后确定录用对象。
六、工资待遇和用工性质
人员工资:专科1200元,本科1400元,落实社会保险;用工性质:编制外劳动合同工;试用一年以上合格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手续。
三 门 广 播 电 视台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