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14号令)的要求,核电厂建设在厂址选择、设计、首次装料和退役四个阶段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目前处于项目设计阶段。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
三门核电厂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境内健跳镇辖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8",北纬29°06"。厂址位于健跳镇东北部的猫头山嘴半岛上,濒临三门湾,北、东、南三面环海,西面靠猫头山,猫头山脉南北长约7km,东西宽约1.6km。厂址西距三门县城(海游镇)约26km,西北距宁海县城约30km,西南距台州市椒江区约50km,北距宁波市区直线距离约83km。
三门核电厂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拟建设的两台AP1000核电机组。一号机组计划2009年3月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并于2013年投入商业运行,二号机组于2014年投入商业运行。地理位置见图1。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三门县 邮编:317112
联系人:钟英强
联系电话:0576-81326690 传真: 0576-81328132
电子邮件: zhongyq@smnpc.com.cn
公众接待中心地址:海逸大酒店559室
图1 三门核电厂厂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沙向东
联系电话:0512-68602910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shaxiangdong@cgnpc.com.cn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核电站设计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站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将根据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厂址周围的环境资料,结合电站设计参数、源项以及设计容量,对核电厂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通过核电厂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对核电站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索取并返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参加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调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