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中学团委、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号召,充分发挥青年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组织广大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大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全面掀起我县青年创业的新高潮,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团县委决定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在全县开展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指全县各领域、各行业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以各种形式投身创业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青年个人。包括“有志青年本土创业、外来青年三门创业、农村青年致富创业、进城务工青年回乡创业、知识青年自主创业、在职青年岗位创业、下岗青年再就业创业、先富青年二次创业、残疾青年坚强创业、行业青年诚信创业”等十项“青年创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
2、年龄在18——45周岁(截止2008年5月4日)的三门户籍青年或连续在三门创办实体2年以上的外籍青年;
3、勇于开拓,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明显,在青年中具有一定的榜样作用;
4、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示范导向作用,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5、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三、评选机构
成立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务,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3月中旬——4月份)。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可以向所属基层团组织自荐。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活动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发动宣传,推荐1——2名候选人,按要求准备材料统一于3月28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团县委办公室)。
2、考察评审阶段(4月份)。各地申报结束后,按照全面考察、择优评选的原则,于4月初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每项2名候选人。于4月中旬成立评审委员会,综合社会各界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10名“青年创业之星”,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表彰宣传阶段(5月份)。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对当选者予以表彰奖励,并集中开展“青年创业之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青年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荐评选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要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并在认真考察审核后推荐上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优秀创业青年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宣传树立一批有成效和有影响力的青年创业典型,从而营造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引向深入。
联系人:郑杰,联系电话:83332534 Email:smqn2000@163.com
附:1、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3、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候选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要求
三门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三门县委
三门县新闻中心 三门广播电视台
2008年3月18日
首届三门“青年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下载
http://www.54.gov.cn/shows.asp?id=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