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文件
三宣〔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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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白搭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在三门省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宣讲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创业创新,加快发展,坚定不移地全面加快“三港三城”建设,根据《中共三门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三县委〔2008〕2号)和《关于在全县各乡镇组建“白搭宣讲队”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三宣〔20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开展“白搭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举旗帜谋跨越,创业创新促发展。
二、评选对象和奖项设置
凡属各乡镇白搭宣讲队员,均可参加“白搭新星”评选。本次评选活动,设“三门县白搭新星”及提名奖各10名,并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三、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从3月底开始到7月初结束,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底—4月15日)。拟定并下发在全县开展“白搭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县“一报两台一网”发布评选消息。各乡镇务必将评选活动传达到每个白搭宣讲队员,并充分调动宣讲队员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4月16日—4月30日)。采用乡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个乡镇推荐2—4名。推荐时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上被推荐人的宣讲事迹(1000-2000字)和相关活动资料,于4月30日前报至县委宣传部理论科,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smxcbLLk@163.com;联系电话:83332854。
第三阶段:审核评选(5月1日—5月15日)。经县主题教育办公室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评委会根据推荐材料,结合宣讲实效,对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最后评出“三门县白搭新星”及其提名奖和优秀组织奖。
第四阶段:媒体推介(5月16日—6月底)。在县“一报两台一网”开设专题、专栏,对获奖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展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开展主题宣讲的良好精神风貌,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7月初)。举行三门县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总结大会暨“白搭新星”颁奖仪式,表彰在开展白搭宣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四、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
2.热心宣讲事业。热爱党的理论和宣讲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承担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各级党委方针政策的宣讲任务。
3.宣讲内容到位。对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三届五次党代会、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的基本精神领会深刻,把握准确,能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宣讲工作,宣讲提纲或宣讲稿具有一定的理论层次。
4.宣讲形式多样。重视宣讲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充分利用民主恳谈会、农家故事会、电视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吸引群众,采取群众互动、联动等方式,尽量运用事实和数据、身边典型说理,做到既基本准确又深入浅出,既解疑释惑又生动鲜活。
5.社会反响良好。宣讲场次多、听众广,成效明显,受到当地群众的热情欢迎。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而开展白搭宣讲活动是我县大力推进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活动已列入2008年度乡镇大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党委切实加强对白搭宣讲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落实,人力和物力上充分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注重结合,推好人选。要将白搭宣讲活动与贯彻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2008年本乡镇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做好村级换届选举、清明节森林防火等工作结合起来,虚实结合,以虚促实。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行政村指导好各项活动的开展,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真正把那些懂政策、有威望、善表达、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
3.强化措施,推进工作。要利用观摩、交流、座谈、故事会等形式,充分挖掘、评选、宣传本乡镇的“白搭新星”,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宣讲氛围,真正使评选活动成为提高队员素质、扩大宣讲覆盖面、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有效载体,确保十七大精神在我县广大农村落地生根。
附:三门县“白搭新星”申报表
主题词:白搭新星△ 评选 通知
抄送:市主题办,县委办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2008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三门县“白搭新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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